在通過運河之前,船舶應配備符合以下條件和規(guī)格的探照燈(投影儀)。
i – 2000 瓦,適用于高達 30.000 SC.G.T.的船只。
ii – 3000 瓦,適用于超過 30.000 SC.G.T. 的船只。
iii – 任何滿足第 2 項規(guī)范且不爆炸的燈類型。
Seematz Suez Canal 探照燈符合 SCA 規(guī)則,為各種船只配備 2 x 2000 W 鹵素燈。
勞埃德船級社認證:HAM 601408
所有鋁制部件(外殼安裝弓等)均由 ALMg3 非磁性鋁制成。
所有螺絲均由精制不銹鋼制成。插入式單元的緊固件由不銹鋼制成,F(xiàn)17,無腐蝕性。安裝腳由 ALMg3 制成,無磁性。壓力連接和減壓閥由黃銅制成。反射器由純鋁 99.99%,陽極氧化,高度拋光。
以下設備為標準配置:
2x 鹵素燈 230 V - 2000 W,帶特殊插頭的 3m 電纜,3 個。接地螺釘,(一個在探照燈外殼底部,第二個在插入式裝置)氣壓接頭、排水旋塞、安全閥(0.25 bar)。
Art. 29 – 橋翼投影儀:
須在橋的兩側安裝橋翼投影儀。為了在過境和系泊作業(yè)中清楚地顯示運河堤岸,它須具有以下特點:
- 功率約4 LUX,大氣傳輸系數(shù) T=0.74,距離 min.200m
Seematz 提供以下探照燈作為橋翼投影儀:
DS 351 HGS 230 V - 650 W